睡眠量化標準 鑑別失眠嚴重度

 

☉蔡政楒 第三屆亞洲睡眠學會,去年底在泰國曼谷舉行五天,以色列及日本學者在會中都提到,基因掌控哺乳類動物的睡眠機制,連帶影響腦內神經傳導物質與賀爾蒙的變化,這是決定人體睡眠的重要因素。每個人的睡眠需求有個別差異,甚至部分睡眠障礙症有遺傳傾向,這些都與基因有關。許多學者認為亞洲的失眠問題不比歐美先進國家嚴重,但大多數失眠者均未經診斷及治療,患者採用「自我醫療」或喝酒的方式,來克服睡眠障礙。

 失眠的真正原因繁多,病程長短期不同,病因往往也不盡相同。依國外研究報告顯示,失眠多見於社會階層較低、女性、老人、退休、獨居、離婚與喪偶者;少見於心理與軀體狀況佳、情緒穩定、樂天知命、生活滿意、不過度疲憊、緊張以及開朗的人。

 在主觀上自認失眠,尤其慢性失眠患者,自己無法區分睡眠與清醒界限,事實上,失眠的客觀檢查方法,的確非常重要,因為它不僅可了解睡眠的實際情況,甚至會意外發現失眠的原因以及治療的方向;筆者遇到也許是睡眠知覺退化患者,自認失眠,然經「多項睡眠檢查」結果,數據上發現患者有在睡眠狀態。這些數據都有具體的量化的標準。

 根據美國睡眠障礙協會建議,各種失眠表現的量化標準如下,可作為參考:(一)入睡困難:指上床到入睡時間不能超過30分鐘。(二)睡眠不實:指覺醒的次數過量或時間過長,包括以下的情況:(1)整晚的覺醒時間每次超過5分鐘,並且覺醒次數有2次以上;(2)整晚的覺醒時間總共超過40分鐘;(3)覺醒時間佔總睡眠的時間的10 %以上。(三)淺度睡眠:指入睡期與淺睡期增加,而熟睡期與深睡期降低。快速動眼期(做夢期)減少,也顯示睡眠深度的不夠。(四)早醒:清醒過來的時間比正常醒過來的時間提早30分鐘。(五)睡眠時數的不夠:睡眠時數少於6.5小時,或睡眠效率小於80%。青少年小於90%,而老年人小於65%,此為睡眠效率不佳的規範。 (六)睡眠期失調:整晚睡眠,非快速動眼期與快速動眼期之比小於3次,或非快速動眼期時間與快速動眼期時間之比例失常。

 在診查失眠時,上述的量化,可為醫師參考的依據,但應全面加以衡量,作最佳診斷。亞洲睡眠學會理事長Inoue 教授指出,大多數人都忽視失眠的嚴重性,普遍採取消極因應方式;另一方面在醫療人員未仔細診斷患者失眠的真正原因,就給予安眠藥。如何加強民眾對防治失眠的認知,並提醒患者循醫療管道以解除失眠問題,已是當務之急。

 「多項睡眠檢查」的確提供許多客觀睡眠生理學資訊,有些疾病甚至必須靠它才能真正的確切診斷,而更有助益於從事睡眠的醫學研究和生命科學的探索;然而這是一項花費昂貴的儀器,需要投入大量專業的人士與物力,操作費時,記錄與分析繁雜,健保給付太少(不划算)。尤其國內睡眠專業醫師與睡眠技師的培訓,以及健保局合理的給付,更加重要。目前國內僅有少數醫學中心購置這種儀器設備,臨床上要廣泛的運用還需要一段時期。

(作者蔡政楒為台北市立療養院醫檢師、美國睡眠技師學會會員)

 


( 摘自2001.01.08 中國時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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