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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2川震 灾后相关专栏文章
1999/8/28
文章分类
921灾后特别门诊
专栏名称
专栏文章1
作者

玉里荣民医院精神科白雅美医师

文章标题

创伤后症候群诊断标准

文章内容

经历 921 大地震后可能有不少劫后余生的同胞正经历情绪心理上的巨大痛
苦。创伤后症候群诊断标准或可作为同业,各医疗人员,或关心这些同胞
的亲人朋友们的参考,尽早转介需要帮助的人得到帮助与治疗。

DSM-IV 创伤后症候群诊断标准

A病人经历过创伤性事件,且出现下列两种情形:
(1)病人经历目睹或遭遇一个或一个以上的事件,且事件引起自己或他人实
 际上或威胁性的死亡,严重受伤,或威胁到自己或他人身体的完整性。
(2)病人之反应包括强烈的害怕、无助或惊慌。
 注意:在儿童可能的替代表现为混乱或激动的行为。

B此创伤性事件以一种以上下列方式持续再度被体验:
(1)反复且强制性地痛苦地回忆此事件,包括影像、思考或感觉。
 注意:在幼童可能反复扮演与此创伤相关方面的主题。
(2)反复痛苦地梦见此事件。
 注意:在幼童可能作恶梦但不记得内容。
(3)彷佛此创伤性事件再度发生时的行为或感觉(包括感觉经验再现、错觉
 、幻觉, 即发生瞬间重返过去经验的解离经验,不论当时为清醒或药物中
 毒状况)
 注意:在幼童可能出现与创伤有关的特异行为。
(4)暴露于与创伤性事件相似或有象征性之内在或外在情境时产生强烈的心
 理痛苦。
(5)暴露于与创伤性事件相似或有象征性之内在或外在情境时产生生理反应
 。

C持续避免与创伤性事件相关的刺激或对外界反应麻木(创伤前无此情形
),具有以下三种以上之情形:
(1)努力避免与创伤性事件有关的思考,情绪或对话。
(2)努力避免会回忆起创伤性事件的活动、地点或人物。
(3)无法回忆起创伤性事件的重要部分。
(4)对重要活动的兴趣或参与显著减少。
(5)感觉与他人分离或疏远。
(6)情感范围局限(如无法有爱的感觉)
(7)对前途悲观(如不期待有事业、婚姻、子女或正常的寿命)

D持续警觉性增加的症状(创伤前无此情形),有以下二种以上之情形:
(1)难入睡或难持续睡眠。
(2)易激动或愤怒。
(3)无法集中注意力。
(4)过分警觉。
(5)惊吓反应更强烈。

E以上 B.C.D之症状持续一个月以上。

F症状明显造成明显不适或对社会、职业及其它重要功能层面造成影响。

特殊标明如:
急性:如症状持续小于三个月。
慢性:如症状持续三个月以上。

特殊标明如:
延迟反应:如症状开始于创伤性事件发生六个月之后。

E mail:ymbi@ms1.hinet.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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