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互轉載授權書 甲方:心靈園地網站   代表人:林朝誠 乙方:   代表人: 第一條:甲乙雙方同意將其所有下列著作物之相關權利,彼此授與以非營利方式使用,自中 華民國○○年○○月○○日起生效,至中華民國○○年○○月○日起截止,中華民 國○○年○○月○日後本授權書自動失效,失效後,雙方得再訂定相互授權書。 甲方著作物名稱:心靈園地 網址: http://www.psychpark.org 乙方著作物名稱: 網址: 第二條:甲乙雙方使用上列著作物時,須保留對方授權之各著作物完整內容與作者姓名,並 註明轉載之網站名稱及網址;轉載時需事先告知對方轉載著作物之出處(URL),若有 不適合被轉載之著作物,須立即刪除;轉載最多每月以二著作物為限。 第三條:甲乙雙方對本約著作物之授權,不得再轉讓、給與第三者。 第四條:心靈園地網站中轉載之文章或超連結至其它網站之文章,不屬甲方之著作物,不在 甲方之授權範圍,請勿轉載。 第五條:甲乙雙方同意網站相互作超連結。 第六條:如有妨害甲方或乙方之形象或違反授權規定之情事,甲方或乙方得隨時終止授權。 對方不得異議,且不得繼續使用上述著作物權利,並應負對方所受各項損害賠償之 責。 第七條: 甲方專欄文章之加值文章均未得到作者授權,故無法轉載。 第八條: 如因執行本合作案而有爭議時,甲乙雙方特此同意以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 授權書立約人: 甲方(授權人):心靈園地網站   代表人:林朝誠 戶籍地址:花蓮縣玉里鎮新興街91號 連絡電話:03-8880474 網  址: http://www.psychpark.org E - mail: servetw@gmail.com 乙方(被授權人): 代表人: 地址: 連絡電話: 網址: e-mail:              中華民國 ○○ 年 ○○ 月 ○○ 日